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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 2021-01-27 14:03:16 | 来源: 常沙娜设计奖官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王肇鹏

1.常沙娜设计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为唯一对常沙娜设计奖作品进行评审的权威机构。


2.评审委员会成员需共同遵守廉洁、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每一件作品享有平等参赛权。接受邀请的评委会委员均视为已知晓本工作规则,并严格遵守。 


3.评审委员会成员需共同遵守保密原则,不得透漏评审过程及人员等相关情况或提前告知信息。 


4.评审委员会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参加方可进行评选。 


5.评审委员会成员应按照审美性、科学性、实用性等大赛指定标准进行,不得以个人喜好进行评审。 


6.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请托,不得为个人关系对某作品蓄意人为加分。 


7.评审委员会成员本人作品不得参赛,本人指导的作品需经过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同意方可参赛。 


8.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评审作品应遵守技术保护原则,不得仿制仿造或发布技术内容。 


9.评审委员会有权对违反规则的成员通过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如遇本工作规则不尽之处,可由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集体讨论修订或增补。


最新修订时间:2021年 1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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