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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举行学习贯彻《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启动仪式

发布时间: 2019-11-06 15:19:34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8月4日,乐亭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在文园广场组织学习贯彻《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暨文明养犬、治理小广告集中行动启动仪式,动员全县各级各单位、各级志愿服务组织,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热潮,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县城。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兼李大钊纪念馆馆长姚清华出席活动。

  县公安局、城管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街道办等10余家单位干部职工、各社区居民代表,以及团县委、供电公司青年志愿者、党员志愿者,“夕阳红”文明志愿者巡查团老干部等200多人参加启动仪式。公安局、城管局、茂源社区相关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

姚清华就《条例》学习和贯彻以及当前集中治理不文明养犬、整治违规违法小广告问题,讲三点意见。

一是要推进《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策划各类宣传活动,切实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要以《条例》为抓手,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解决长期困扰城市管理的难点问题,坚决治理各种不文明行为,引导群众自觉摒弃陋习,倡树文明新风。

二是要集中开展文明养犬治理工作。要利用各级新闻媒体正面引导、负面曝光和以树立展牌、悬挂条幅、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宣传文明养犬工作。组织广大群众做到遛狗要拴绳,并自带清理狗粪工具,对狗粪及时清理。组织社区党员、楼长、社区保洁人员全面清理陈旧性狗粪。成立文明养犬监督管理队伍,配备人力、物力,对遛犬不栓绳、携犬只进入公共场所或任由犬只便溺影响环境卫生的,要进行警告、劝导和依法处罚。

三是要加强治理违规非法小广告。要认真开展治理违规非法小广告的宣传整治活动,以县城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临街门店、居民社区小区为重点,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对现存违规非法小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发现一处,处理一处,打一场治理违法非法小广告的攻坚战。

启动仪式后,所有参会人员在公园和社区捡拾沉积的垃圾和犬只粪便;团县委、供电公司志愿者向群众发放《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摘编及文明养犬等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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