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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鲁生:文化遗产学的学术体系建设应突出学科交叉融合

发布时间:2021-08-20 11:07:36 | 来源: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 作者:潘鲁生 | 责任编辑:葛蕾

【摘要】文化遗产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其蕴含的文化知识、学术思想和生产生活经验需要中国特色的理论阐释。现有的文化遗产相关学科,存在着学科间缺乏协同效应、难以培养复合型人才等问题,而文化复兴战略的实施和“交叉学科”门类的增设为文化遗产学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利于逐步推动其成为交叉学科下的一级学科并逐步发展为独立的学科门类。文化遗产学的学术体系建设,应突出学科交叉融合,开展“超学科”学术研究,通过高校、行业与文博机构合作,进行知识体系的重构,构建多元人才培养机制,强化文化遗产学的话语与应用体系。

【关键词】文化遗产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与应用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际发展环境深刻变化,各种风险和挑战不断增加,急需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提供重要的支撑作用。我国的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要立足中国实际、尊重历史规律、借鉴优秀经验,不断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与话语体系的建设与创新工作①。近几年,伴随国家文化复兴战略的实施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遗产学受到关注。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文化遗产学在学科体系完善、学术体系构建、话语与应用体系创新等领域面临着艰巨的建设任务。


一 文化遗产学面临的问题与机遇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各国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作为拥有数量众多、类型繁复文化遗产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我国推进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以及创新利用,产业与实践应用带动了理论创新,我国在文化遗产的概念内涵与外延、保护与管理实践应用、理论创新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相较于文化遗产实践与理论领域的进步,文化遗产学学科体系的建设相对滞后。


(一)现有文化遗产学相关学科间缺乏协同。文化遗产内涵丰富、种类繁多,既有物质形态的,也有非物质形态的;既有个体特性的,也有群体共性的,等等。不同类型的文化遗产,其研究、保护、管理和运营等技术手段、理论方法必然存在差别。这种学科研究对象复杂性的存在,使学界在文化遗产学学科设立时很难达成共识,较难制定统一、科学的研究标准与研究范式。目前,我国高校内与文化遗产学相关专业设置和研究,大多从本区域历史文化传统和本校现有学科构成出发,对文化遗产学的学科定位和内涵拓展往往侧重从文化遗产直接关联专业角度探索发展路径:或以艺术史、考古学为依托,或以建筑学、民俗学为依托,在不同学科领域为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事业培养了专业人才。与此同时,以艺术史、考古学、建筑学和民族学为依托对文化遗产的研究,难免侧重于单一领域或单一问题,将文化遗产进行跨地域、跨学科研究,实现资源共享的整体性、系统性、全面性研究的局面就很难出现,使得文化遗产直接关联、间接关联的学科既缺乏内部融合,也缺乏互动和协同,难以实现学科协同。


(二)现有相关学科专业设置不易培养复合型文化遗产专门人才。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为国家、社会及行业培养优秀人才,高校的学科建设为培养优秀人才服务。我国在文化强国建设与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的关键时刻,迫切需要高校培养大量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②。文化遗产学建设的缺失,使本领域具有创新意识、复合学科背景的应用型人才较为匮乏,与实践发展形成了“倒挂”现象。受传统学科框架局限,当前文化遗产学学科结构中的基本范畴、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以及知识体系、学科目标、学术价值,学科框架内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知识体系以及可能涉及学科群的集合与构成等尚未得到系统梳理③,难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复合型人才目标相匹配。虽然各高校结合自身优势开展文化遗产专业人才培养容易形成短期效益,但不可避免导致相关人才的知识背景较为单一,难以在传统专业基础之上拓宽知识结构,优化知识信息,造成当前我国既懂得文化遗产本体与保护,又了解文化遗产管理与运营的复合型人才较为匮乏。


(三)文化遗产学设立的机遇已经成熟。2021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通知,新设置“交叉学科”门类,成为中国第14个学科门类,并在该门类下设置了“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和“国家安全学”两个一级学科。文化遗产学作为涵盖民族学、神话学、社会学、博物馆学、教育学、心理学、传播学、管理学、规划学、建筑学、生物学、化学等多学科的一门新兴学科④,其属性理应归属于交叉学科。交叉学科门类的提出,亦为文化遗产学这一新兴交叉学科的设立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二 文化遗产学的学科体系


1949年以来,我国先后修订了四次学科专业目录:1983年公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1990年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我国最新的学科规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制定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分总则、学科门类设置与调整、一级学科的设置与调整、二级学科的设置与调整、管理与职责、附则六章共18条。


(一)文化遗产相关学科专业已经出现在动态学科专业目录中。文化遗产作为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直接、最重要的载体。2021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下发了《“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文化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出了详细规划⑤。2021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推动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具备条件的高教科研机构聚焦“非遗”人才需求,结合自身学科专业优势,在相关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下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有条件的单位也可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二级学科,同时,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这为文化遗产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了契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修订版)》中,历史学类下设有“文化遗产”(060107T)专业,艺术学理论类下也新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130103T)专业。


(二)推动文化遗产学从交叉学科门类下一级学科逐渐成为独立的学科门类。作为新兴学科,文化遗产学具有着鲜明的交叉学科属性。研究文化遗产需要涉及考古学、技术史、艺术史等专门史的知识基础;保护文化遗产需要民族学、神话学、社会学、生物学和化学等学科的学科视野和科学技能;展示和利用文化遗产则需要博物馆学、教育学、心理学、传播学、管理学、规划学、建筑学等学科知识⑥。同时,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体量的文化遗产,其本体研究、保护、管理和开发运营的具体技术、方式、范式亦不相同。在新文科建设背景下,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确定的“广义文化遗产”为研究对象,同时考虑到文化遗产研究对象的多样性,以及研究技术和方法的多元性,在交叉学科门类下设置“文化遗产学”一级学科是较为合理的。在一级学科“文化遗产学”逐渐完善的基础上,应考虑建立“文化遗产学”学科门类,下设文化遗产学理论、物质文化遗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自然文化遗产学等4个一级学科。


三 文化遗产学的学术体系


库恩“学科范式理论”主张:一个成熟学科至少有一个学术范式,实际上通常在一个学科中有若干个相互竞争的范式,每个学术范式都有自己确定的理论体系和学科建制。文化遗产学具有包容性、学术性、创造性,知识重构和学术创新是构建文化遗产学学术体系的必由之路。在学术体系构建中,将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整体研究对象,从文化遗产的本体认知、发掘与保护、管理与运营三个层面进行文化遗产学学术框架构建,“按照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兼有物质与非物质属性的文化空间与景观”⑦,并针对各种类型的文化遗产的本体认知(理论层面)、发掘与保护(技术层面)、管理与运营(产业层面)进行具体研究。

(一)以教材建设为抓手,对文化遗产知识体系进行系统建设。文化遗产学是一门集研究文化遗产的本体、价值、保护、开发、经营管理以及相关政策于一体的多学科融合的交叉学科,知识范围涉及若干专业知识领域及艺术类别,包括古迹、建筑群、遗址、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及节庆活动、传统手工艺等。它涉及古物开发、文物保护、民俗传承、艺术赏鉴、生态环境、资源管理、科技保护、规划、法律、展示和旅游等知识,涵盖了历史学、考古学、文物学、古建筑学、博物馆学、文化人类学、民俗学、艺术学等学科专业。这种复杂、多元的学科属性势必需要多学科、跨学科、新学科的知识重组与文化建构。


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众多高校、科研院所依托传统学科优势,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探索跨学科人才培养。北京大学、西北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依托考古学开展文化遗产研究;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主要侧重于文物鉴定、保护及修复;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等高校侧重于古建筑、历史街区的保护与修缮,中山大学、苏州大学、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等高校主要依托于民俗学、艺术学等专业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与蓬勃发展的学科研究相比,文化遗产学的教材建设却一直滞后。当前,文化遗产学教材编辑出版具备了相应的文化基础,对国内文化遗产教育所需教材进行学术规范、统一规划就愈显迫切。综合文化遗产学所涉及知识领域、社会应用以及当前各高校教学现状,相关教材应包括三部分:一是文化遗产学、文化遗产类型学、中国传统工艺综述、中国民间文学概论、中国民间信仰概论等学理系列教材;二是文化遗产田野调研方法、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方法、文化遗产展示与传播方法等研究方法论系列教材;三是按照文化遗产的类型编写传统中医药技艺、传统营造技艺、传统编织技艺、传统雕刻技艺、传统髹漆技艺等个案与应用系列教材。


(二)开展“超学科”学术研究,构建文化遗产学交叉学科研究方法。新文科建设强调对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执着坚守和传承,注重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新工科建设主要围绕工程教育改革的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质量、新体系开展。无论是新文科,还是新工科,均要适应新技术的发展、新需求的产生、新国情的要求。除自身完整的知识体系探索之外,文化遗产学所涉及的知识领域、知识生长链条,以及联系紧密的艺术门类必然存在着诸多未达成共识的文化理念和学术争鸣,这就需要不断补充、完善和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业务技能,需要打破思维僵化、知识老化、结构固化的学术局限,实现知识领域与艺术门类间的融会贯通,加强对思想智慧、工巧智慧、口传智慧、复杂生理心理整合以及艺术生产消费全链条的开发研究。因此,文化遗产学需要学科交叉的发展理念,但绝不是各学科知识的简单叠加,而是从文化传承保护、文化多样性以及社会发展中呈现的人才需求角度,从学科发展的全局出发,科学、理性地重新建构知识体系。文化遗产学面对的不是单一对象,而是一个开放、综合、动态的文化生态和科研体系。除田野调研外,打破传统学科分野,通盘使用考古、文保、建筑、规划、园林、环境、材料、化学、地理、统计等学科的技术手段和理论方法,形成契合本学科特质的视角多元、思维复合的新型研究范式,在学科交叉视角下构建这一体现中国传统的“最古老的事业,最年轻的学科”。


(三)高校、行业与文博机构充分合作,构建复合型文化遗产人才培养机制。目前,高校中关于文化遗产的研究基本散落于各个学科之中,如考古学、历史学、生物学、化学等。各高校应充分整合自身所拥有的相关师资、教育资源等,单独设立文化遗产学的二级学院(系),从学校组织层面加强文化遗产学的发展。高校联合行业、文博机构展开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在制定文化遗产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时候,应注重吸纳社会或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作实践、管理应用的优秀人才加入到师资队伍中。整合各社会机构、博物馆、民营文化企业及民间艺人等资源,校内校外联合培养文化遗产领域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四 强化文化遗产传播与服务社会能力


文化遗产被视为世界性的事业,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对文化建设影响重大,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就学科本质来说,在夯实基础研究和学理研究的前提下,凸显应用研究的社会价值,才能让文化遗产学活起来。这就需要与当前文化强国战略形成互动,与国家遗产体系形成呼应,既要发挥和挖掘文化遗产的物质原真性、纪念碑性、民族主义以及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也要开发、生产其文化意义、社会价值、经济功能,面向社会发展、大众服务等现实问题,提升文化遗产学的社会服务能力。


(一)加强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提升中国学术与文化话语优势。文化遗产学的学术指向除了“当下”的旨意,更有“未来”的面向,关乎国家的“文化建设”“双创”以及“活起来”的落地实践等,而非单纯的文化遗存、事项或行动⑧。同时,文化遗产学涉及古代的生活、当下的认知、现代的保护以及未来的复兴等理念,具有极为突出的社会性特征,不同的民族和国家,其审美心理、艺术情趣和思维方式亦有不同,会集中在文化遗产的不同侧面以体现民族的面貌和文明的结构。从文化遗产当下性、社会性出发,作为人类文化载体,文化遗产能给受众以直观、形象、生动的感受,触发人们对人类历史进程的追忆,对先人所创造博大精深的古代文明而感慨,更好地发挥以史育人作用,满足当代民众在精神生活上多层面的文化营养需求。文化遗产学与自然、生态、文化、法律、国家行政、教育、身份认同等关系密切,涉及个人、群体、国家和国际多层面的行动,具有复合、兼容、综合、活态、立体等特质,这种学科特质有助于培养新的文化增长点。文化不是割断历史、凭空生长出来的,文化建设是在原有文化的基础上根据发展了的社会生产和生活实践的推陈出新,是一个不断传承和发展的过程。中国作为文化遗产大国,应整合发掘民族文化的新资源,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产体系,积极助力传统文化复兴和文化强国,并为人类文化的存续和发展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遗产学建设既要对中华民族传承至今的文化遗产进行全面、立体、多维、深入的梳理和探索,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产语言,也要即时对接国外前沿话语和学科新趋势,消化、吸收有借鉴价值和思想启发的人文要素;既要把中国文化遗产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概念推广融入中国民族文化复兴的战略大局,又要将中国传统纳入世界遗产认知、保护、开发总体格局,展示保护人类文明中国方案,提升中华文化的软实力。


(二)保护利用有机结合,让文化遗产“活”起来。文化遗产作为时空、地域、民族和逻辑的产物,深嵌于生活方式和社会文化之中,它的存在与利用离不开空间、环境、资源和管理等外在因素的浸润。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既要自上而下,从国家管理层面提高文化强国意识,出台、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政策和法律条例,成立相关保护委员会和协会组织,打通文化和旅游部与各级文物局、博物馆等文旅单位交流合作的信息通道,也要眼光向下,自下而上,引导、帮扶地方文化遗产研究、开发单位提升自我造血、输血能力,以强化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展示、保护、利用为纲领,统筹解决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与可持续发展之间存在的难题。


文化遗产所具备的思想价值和情感属性能够让人们产生心理共鸣,这为文化遗产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提供了契机。在国家乡村振兴及现代化城市文明建设的总体战略布局下,要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因地制宜、与时俱进,不断革新文化遗产与文化旅游产业协调发展观念,切实发挥文物古迹在文化旅游产业中的主体作用,使文化遗产成为旅游名片,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以文化旅游经济效益反哺地方文化生态,形成文化事业与经济产业双循环的良好局面。文化遗产承载了前人的智慧结晶,展现了普通民众的生活态度与哲学。要进一步整合政府、学校、企业和民间资源,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民间组织的重要作用,吸引公众到遗产地体验学习,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周等活动,加大对历史遗迹、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地方俚语传说、节庆庙会传统、历史民俗文化博物馆的发掘、保护、开发力度,通过广场展演、专家讲座、图片展览、技艺展演等,唤起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培养公众对文化遗产的情感,传授文化遗产保护技能,促进公众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


结语


国内外对文化遗产学的探索方兴未艾,相较英、美、日、法等已经开启文化遗产学建设的国家,我国文化遗产学拥有坚实而充盈的资源存备、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良好的观念革新机遇,文化遗产学建设与发展恰逢其时,同时,我国文化遗产学在诸如研究标准、专业设置、行业规范、学科框架、人才培养、资源共享、跨学科协同等领域存在不足,影响学科建设带动产业升级的步伐。


有鉴于此,从国家需要、人民需求和全球学科建设趋势出发,当代中国文化遗产学建设需着重做好三点:一是突出中国特色。文化遗产学建设须立足中国的民族特性、文化特性及艺术特性,突出中国经验、中国材料、中国数据,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框架下,建设其学科体系、学术体系与话语体系。在学术体系方面探索关于中国文化遗产学的学术思想、理论与观点,寻找内在的学理关系与结构。在学科体系方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产学科目录、专业方向与课程体系。在话语体系方面,发展凝练中国文化遗产的言语符号、概念话术及表达方式。二是立足学科交叉。文化遗产学宽厚的学科本体和鲜明的交叉学科属性决定了其学科体系建设必须打破学科壁垒和地域局限,以跨学科、超学科的前瞻理念,根据本体研究、保护、管理、开发的实际需要,从学理层面和实践应用两种路径开展学科体系建构工作。三是提升服务能力。文化遗产学是一门社会实践性较强的人文学科,目标在于充分挖掘文化遗产价值,提升学科服务社会的综合能力。因此,文化遗产学建设须始终围绕解决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培育新的文化增长点,并助力相关产业发展,传播中国学术与话语,完成文化传承与文化振兴的使命担当。

注释:

作者简介: 


潘鲁生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授,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中国文联副主席,主要研究方向为民间工艺文化、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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