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站内搜索

“‘迦陵杯’中华诗教大会”古典诗词讲解短视频征集活动启事

发布时间:2024-07-10 09:09:02 |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 作者: | 责任编辑:郑伟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中华优秀诗词文化,“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与南开大学联合举办“迦陵杯”中华诗教大会——古典诗词讲解短视频征集活动。

一、活动宗旨

“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活动旨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第二个结合”的重大意义,通过生动深入讲解中华古典诗词,激活蕴藏在诗词中的文化精神,充分展现其当代价值,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诗教”传统,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二、活动主题

百岁迦陵愿,诗心华夏传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南开大学

协办单位:浙江人文经济研究院

四、征集时间

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五、征集对象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爱好者、大中小学师生、自媒体从业者等各界人士。活动分为未成年组(18周岁以下)和成年组(18周岁及以上)。

六、投稿作品要求

1.诗词引用应使用权威版本。投稿作品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导向正确,讲解科学准确、生动鲜活,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投稿人每人限投1件投稿作品。投稿作品或结合个人生活经验与生命体验,或结合当代中国文化建设和新的文化使命等,讲解古典诗词,阐述其文化意义与当代价值。

3.投稿作品应为2023年7月以来拍摄、制作的短视频。

4.投稿作品请采用mp4格式,清晰度1080P及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不超过700MB,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拍摄器材不限,支持横竖屏多种形式,竖屏优先。

5.投稿作品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其中,片头应标清楚视频名称、讲解人姓名及其所在单位以及拍摄制作时间,片尾署名应体现投稿作品的权属情况包括第三方素材援引情况。视频中须配简体中文字幕,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视频如有配乐,配乐须为中文歌曲、中国音乐。

6.投稿作品内容不得包含商业性广告。除讲解人所在单位、拍摄制作单位、所讲诗词文本出版单位及其他素材来源单位需依法依规、依照行业惯例进行标注外,不得露出其他商业机构或其产品品牌。

七、投稿方式

邮件投递:通过xxqgzhsc@163.com投稿。

单位投稿请统一备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备注讲解人姓名和出生年月,个人投稿请备注讲解人姓名、出生年月和联系方式。投稿需提供视频封面图一张,大小不超过500KB,图片格式为jp(e)g、png、bmp、gif。另附200字以内投稿作品简介。

邮件主题和附件文档统一命名格式:“未成年组/成年组+作者姓名+视频标题”。

八、评审与展示

1.活动将组织专业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审和终评,最终将评出未成年组、成年组各20件优秀作品。

2.所有通过初审的投稿作品,均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行集中展示。

3.优秀作品讲解人将获邀参加相关文艺展演活动并颁发纪念证书。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端、APP端)为活动唯一展播平台。

2.投稿人应确保投稿作品为其原创,是该投稿作品的合法拥有者,不得侵犯任何他人的版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如投稿作品中包含引用内容或素材的,应确保已获得相关权利人许可,不存在版权争议。投稿作品内容及版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所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本人负责。凡涉嫌抄袭或其他侵权问题的投稿作品,将自动取消参评、展播资格;若被评为优秀投稿作品,则收回已颁发纪念证书并公告、通报。如造成主办方、协办方及其他方经济损失或其他不利影响,投稿人需自行负担相关法律责任。

3.投稿作品一经选用,即视为投稿人独家、免费、长期授权“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行使除署名权、保护投稿作品完整权外的其他全部权利,包括该等权利的转授权和维权权利。在不改变投稿作品原意的基础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及其被授权人可对投稿作品作必要修改。

4.投稿人及其所在单位可以自行、免费、非商业性使用参赛投稿作品。如需进行商用或授权他人使用,须征得本平台书面同意。

5.凡应征投稿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启事之所有要求。不符合本启事要求的,将不进行展示、评优。对于本次活动的有关细节,主办单位有权进行技术性解释。

咨询电话:022-83661960

最新播报查看更多
加载更多新闻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合作推广  联系电话:18901119810   010-88824959   詹先生   电子邮箱:zht@china.org.cn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0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