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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建议制定文博单位文创人员职称评定细则

发布时间:2023-02-28 16:52:4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秦金月 曹文慧 | 责任编辑:谢荣宇

中国网北京2月28日讯(记者 秦金月 实习生 曹文慧)民盟中央拟在2023全国两会上向全国政协提交《关于促进博物馆文创产业发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提案》。

近年来,博物馆等文博单位成为旅游热门目的地,精美的博物馆文创产品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青睐,博物馆文创产业发展及其突出的社会效益日渐显现。针对博物馆文创产业的发展,民盟中央建议,应尽快完善文博文创授权机制,建立起以授权为主的文创开发模式;加强产业政策文件的可执行性;引进优秀文创人才和企业家,培育和壮大创新型、外向型、科技型和复合型的文创人才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加大文博文创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力度。

提案认为,文博文创工作的政策支持有待进一步明确。文博文创工作被各方重视,出台了很多支持政策,但在实践中仍需改进。如2016年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试点单位可以通过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投资设立企业,从事开发经营,同时要求文博单位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规定,坚持事企分开的原则。实践中博物馆很难把握二者之间的关系,往往后者重于前者。另外,各地对国家政策的配套落实相对滞后。如2016年5月《意见》发布后,一些省份到2017年才陆续推出实施细则,有的省份最晚到2021年2月才推出配套实施细则。

其次,文创人才匮乏。博物馆文创涉及多方面专业,如文物考古、设计、数字营销、知识产权等,既需要复合型人才,也需要专门人才。由于薪资水平及待遇一般,晋升体系对新型专业技术人才不友好等因素,博物馆对高端专业人才的吸引力不强。高校尚未与博物馆、文创企业建立起顺畅的合作,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脱节现象。

此外,文博文创知识产权(IP)体系建设任重道远。我国文化产业IP建设距离发达国家差距较大,文博文创领域IP建设更是处于初级阶段,对IP运营的认识不全面,IP确权和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欠缺比较多。侵权争议事件时有发生。一方面是大量山寨产品冲击博物馆文创的市场,另一方面由于理解认识上存在不足、对合作企业缺乏有效把控等因素,博物馆自身也常成为侵权方。

以傣族织锦为灵感设计制作的系列文创产品。(图片来源:新华网 云南省博物馆/供图)


由此,民盟中央建议,首先要尽快修订《博物馆馆藏资源著作权、商标权和品牌授权操作指引(试行)》,完善文博文创授权机制,建立起以授权为主的文创开发模式。落实《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实施意见》要求,让博物馆完全回归事业单位体系,通过合适的授权机制,与真正市场化的企业深度长期合作。尽快修订实用、科学、全面的试行“操作指引”,完善授权机制,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使博物馆和文创企业之间形成一套完善的、灵活的、公平互利的合作模式。

其次,加强产业政策文件的可执行性。要求下一级单位配套实施细则的,应明确截止时间及责任部门。对政策中涉及与其他政策文件相关联的条款,尤其是跨部门的关联条款,应组织人员谨慎研究、准确表述,使政策不互相抵触。对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领域,如文创产品的种类数量、优秀文创产品的认定等,应尽可能尊重市场因素,不做过多行政手段干预。

再次,引进、培养人才,制定文博单位文创人员职称评定细则。引进优秀文创人才和企业家,培育和壮大创新型、外向型、科技型和复合型的文创人才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建立政府、文博单位、企业与高校人才对接机制,引导高校人才输入文博文创产业,鼓励文博单位和相关企业积极参与专业人才培养。研究推出适合文博单位文创工作特点的职称评定体系,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最后,加大文博文创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力度。政府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有关培训并将其纳入到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体系,持续提升从业者的知识产权专业水平。协调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结合文博文创工作的特点,推出行业性的确权与维权指引。文博单位应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加强相关人员配置,及时对本单位有关权益进行确权,保护自身权益,对合作的文创企业提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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