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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国音乐人报告:音乐人整体收入持续增长

发布时间:2022-06-10 11:32:37 | 来源:法治日报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苏向东

近日,《2021中国音乐人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第十六期E法数字音乐论坛发布。《报告》基于对音乐产业创作主体现状的调研,梳理了音乐产业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为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未雨绸缪的发展建议。

《报告》显示,因维权成本过高而导致音乐人放弃维权的情况较为普遍。

短视频平台受青睐

根据《报告》,2021年音乐人整体收入持续增长,没有任何音乐收入的音乐人占比为38.47%,同比下降13.53%;月收入8000元以上的音乐人数量超四成,28.65%的音乐人月收入在1万元以上。

与此同时,数字音乐平台作为音乐人主要作品发布渠道的优势有所下降,短视频成为整个中国音乐人的媒体平台,音乐人在短视频平台上传音乐占比达65%。

《报告》显示,有57.98%的音乐人通过数字音乐平台获得收益,高于2019年的41%,但比起2020年的75%,占比却有所降低。对此,《报告》认为,除了受到疫情的影响外,这与之前国家取消独家版权模式的规定也相关。2021年7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下发公告,要求打破独家音乐版权等行业禁锢,国内音乐作品市场开始进入后独家版权时代,这也让音乐人有了选择更多展现平台和合作方式的机会。

越来越多的音乐人选择短视频平台作为推广自己音乐作品的方式。《报告》显示,2021年,有64.75%的音乐人上传过音乐短视频,2020年这一数据则为54.08%。同时,有61.67%的音乐人有直播行为和直播经历。

短视频行业推动着音视频创作者不断产出更多优质内容,优质的视频内容资源将成为行业的竞争焦点。但也有不少受访音乐人认为,在短视频平台流行的音乐同质化严重,是“快餐歌曲”和“口水歌”,使得音乐创作愈发不完整。

版权保护意识提升

后独家版权时代,除了赋予音乐人更多可能性以外,相关部门也加大了对音乐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教授张丰艳认为,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正式实施,顺应了音乐界多年以来的呼吁,不仅对以往的音乐盗版侵权行为起到了更大的震慑作用,而且为国内音乐行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版权保护环境。

《报告》说,2021年的调查数据显示,32.17%的音乐人将版权授权给了唱片公司、版权公司或平台代理,音乐人将自己音乐作品授权使用最多的场景分别为“短视频音乐”“翻唱”“K歌App”。同时,2021年音著协会员数同比增长44%,音乐人的版权保护意识以及对于版税收入的期待在普遍提升。

但当侵权行为发生时,更多的音乐人选择了放弃维权。“不知道该如何维权”“维权成本高”“没有能力完成维权”是阻碍音乐人维权的重要原因。多数音乐人表示,维权的成本高、周期长,往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即使维权成功,所得补偿甚至不及维权投入,更不用说弥补侵权造成的损失了。对此,《报告》认为,投入产出比过低是音乐人放弃维权的根本原因。音乐人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财力去维权,但收到的回报却微乎其微,大大打击了音乐人维权的信心与积极性。只有尽可能降低音乐人的维权成本,简化维权程序,让音乐人看到维权所带来的成果与希望,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实现版权保护。

完善版权管理系统

如何解决音乐行业版权保护面临的挑战,推动行业整体向好发展,并持续改善音乐人的生存发展环境?

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不少音乐人、协会和平台通过区块链技术探索音乐版权管理的更多可能性。区块链技术可确保音乐的生产、购买、销售、听取和管理在公平和透明的前提下运行,对音乐行业而言可以大大减少盗版的危害,激发创作活力。

张丰艳说,“希望整个中国音乐产业能够结合元宇宙、区块链等新技术,走在最前端。”随着技术的不断革新及受众品味的不断提升,行业对于音乐作品的内容、制作、宣传等方方面面的标准也在不断提升。张丰艳还认为,在曲库管理方面也要有突破,使音乐创作主体获取应得的版税收入。

《报告》针对版权保护问题提出如下建议:加强持续教育,提升音乐人专业水平;利用科技手段,助力产业发展,完善版权管理系统;扶植演艺空间,简化审批程序;平衡利益分配,提高收入水平;成立非营利组织,推动产业发展。比如,很多国家存在志愿律师组织,为音乐人及艺术从业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加强出口扶持,扩大国际影响等,以保障音乐人版权权利,增加音乐人收入,推动音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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