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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果真一个字都无法改动吗

发布时间:2022-05-11 10:05:31 | 来源:齐鲁晚报 | 作者:林剑鸣 | 责任编辑:苏向东

电视连续剧《大秦赋》剧照

《商人相国:吕不韦传》,林剑鸣著,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吕不韦千金悬赏

公元前239年(秦王政八年)的一天清晨,秦国国都咸阳突然显得比平时热闹起来。不少人跑到城东的市区,既不是来买卖东西,也不是来散步,而是来看稀罕。原来,在咸阳的市门之上,公布了一部书,还有一个告示。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纷纷赶到市区来看的,就是这部书和这份告示。

那时作为秦国国都的咸阳城,是十分整齐的。陆续建造起来的宫殿,构成咸阳的主体。贵族、富人的房舍占据了宫殿以外的主要大道旁。一般平民百姓只是在僻街、陋巷搭间草棚、茅屋栖身。而买卖物品的商贾,则必须到划定的市区内进行交易活动。所以,“市”区内是商号、铺面和小摊集中的地方。咸阳的市是用围墙圈起来的,进出市区必须从市门经过。这样,朝廷或地方官要发布什么告示,就常常在市门附近揭示,以便使更多的人都了解。当时,纸还没有被发明出来,书写的材料主要是木牍和竹简,有时也用绢、帛等纺织品。如果写部书,字数很多,用绢、帛太贵,大概一般都写在简、牍之上。简,是将竹子劈开、刮平,截成长二十三厘米、宽一厘米的竹片,在上面写字。每支简大约可写三四十字。有时根据需要,竹简可以截得长一些。那就能多容纳一些字。但无论简有多长,一支竹简能写上去的字数也是有限的,所以古代人要写一篇文章或一部书要用许多支简。写好后把这些简用麻绳或皮条连缀起来,就成为类似现代的书,当时叫作“编”。写在木质材料上的文书,应当叫木牍,用法大体和竹简一样。只是木牍可以宽一点,成为方形的。此外,简、牍还有各种形式和不同用法。公元前239年出现在咸阳市门上的告示和书,当然是写在简、牍上面的,那么多的竹片和木板要挂在市门之上,也必定是十分醒目的一大片,这是从前没有过的事。因此,咸阳城都轰动起来,人们怀着好奇的心情,兴冲冲地赶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闹闹嚷嚷、万头攒动的市门前,当人们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之后,更是大为惊讶。

原来那写在数千支简上的,就是吕不韦组织编写的《吕氏春秋》。而《吕氏春秋》旁的那个告示内容是:

现将《吕氏春秋》全文公布,欢迎指正,有能增、损一字者,给以千金的赏赐。

在这个告示之上,果真有明晃晃的一大堆钱放在那里,据说这就是“千金”,谁若能改动《吕氏春秋》中一个字的,立即按告示中宣布的兑现,将“千金”拿走。

这的确是件惊人的事,难怪今天咸阳城像一锅开水一样都沸腾起来了,众人奔走相告,议论纷纷。“千金”,毕竟是个巨大的数目,只要能改动一个字,就可以得到这么多钱,怎能不使人激动呢?于是,围在市门前的人越来越多,有的一字一句地阅读《吕氏春秋》的全文,有的反复琢磨着告示的内容。就是不认字的也垂涎欲滴地瞪着两只眼睛,望着那一大堆诱人的钱不愿离去。每个人脑子里都不免浮想联翩,激发出发财的美梦。市门上的《吕氏春秋》以及其旁的告示和“千金”,成了咸阳城人人谈论的热门话题,成了人们注意的焦点。

但是,时间一天天过去,好奇的观众越来越少,站在市门前阅读《吕氏春秋》的人也逐渐散去,一直到最后也没有一个人提出改动这部书的一个字,那令人动心的“千金”原封不动地仍旧放在那里,没有谁能把它拿走。

《吕氏春秋》果真没错吗

《吕氏春秋》果真写得那么好,连一个字都无法改动吗?当然不是!是咸阳城的人水平都不高,挑不出这部书的毛病吗?也不是!那究竟为什么没有人能更动《吕氏春秋》的一字呢?这个问题在当时的资料中找不到答案,成为吕不韦历史中的又一个谜。

不过,这个谜不难解答。之所以没有人指摘《吕氏春秋》瑕疵,不是别的原因,而是因为人们知道这是相国吕不韦主编的。大家都明白,尽管告示写明“有能增损一字者与千金”,实际这是一种自我吹嘘的手段,不过标榜此书完美无缺、无可指摘而已。若真有信以为真的书呆子,当场挑出毛病,谁知道后果会如何?说不定拿不到“千金”之赏,反而会惹来杀身之祸呢!

这就是《吕氏春秋》公布后没人更改一字的真实原因。

这个原因虽然是推测出来的,但却是合情合理的。首先明确提出这个看法的,是在《吕氏春秋》首次公布二三百年以后,生活在东汉时代的王充(公元27年—约公元97年)。这时的吕不韦早已不在世,他的党羽也早都死光。好学深思的学者王充,在研究了历史和《吕氏春秋》之后指出,吕不韦当时的权势如中天之日,以他的名义写的这本《吕氏春秋》悬在市门之上,在场的观众、读者害怕吕的权势,尽管能看出书中的毛病,谁敢公开指出呢?

又过了一百余年,到东汉末有一个大学者高诱,首次对《吕氏春秋》作系统、详尽的注。在高诱的注中,就挑出十一处错误(见《吕氏春秋》高诱注)。这些错误中,有的是字、句、称谓的错,有的则是跟事实有出入,比如下面两个例子。

《吕氏春秋》中有一篇名为《必己》的文章,其中记载春秋时代宋国有个“桓司马”的大官,此人有一颗宝珠,很多人都十分羡慕,连当时的宋国最高统治者宋国的国君也想要把这颗宝珠弄到手。恰巧,后来这个“桓司马”犯了罪离家出逃。国君就派人询问那颗宝珠的去向,有人说那颗宝珠被扔到鱼池中去了,于是宋国君就下令淘干鱼池找宝珠。结果,鱼池淘干宝珠没有找到,鱼也死光了。这里,《吕氏春秋》记载的宋国国君称为“王”。但是高诱考证:上述那件事发生在公元前418年即鲁哀公十四年,宋国的“桓司马”名叫桓,而当时的宋国国君是宋景公,并没有称王,这在《春秋》中有明确记载。所以,高诱指出:《吕氏春秋》此处称宋“王”是不对的。

《吕氏春秋》中《上德》篇在记载重耳出逃到楚国这一段故事时,也有一处错误,那就是重耳到楚国后,“荆成王慢焉”,就是说楚成王对重耳慢待,很不尊敬。其实这是与历史事实不符的。东汉学者高诱在注《吕氏春秋》时,就举出证明驳斥了《吕氏春秋》的记载失实。他举出的证据是《春秋左传》的下述记载:

公子重耳来到楚国,楚国国君设宴招待。

“公子若有朝一日返回晋国,你将怎样报答我呢?”楚国国君在宴席上向重耳问道。

“漂亮的女人,贵重的玉帛,您有的是;奇禽、异兽、好玩的东西也是贵国的特产。至于晋国有的物品,都是贵国弃之不要的。我能有什么报答您的呢?”重耳这样回答,不知是谦虚,还是不愿向楚君承诺什么。

“尽管如此,你到底用什么报答我呢?”楚君仍不放松,继续逼问。

“那我就告诉您吧!”重耳无奈,只好直率地说:“若托陛下之福,我得以返回晋国掌权,当晋、楚发生军事冲突时,我一定先令晋军退避‘三舍’(‘一舍’三十里,‘三舍’共九十里),给楚军让路。若仍得不到贵军谅解,那我就左手执鞭、右手持弓箭和您拼个死活!”

公子重耳的直言不讳,惹恼了楚国大臣子玉,他要楚君立即杀掉重耳。但楚君十分冷静地说:“晋公子重耳廉洁而俭朴,文质彬彬而有礼节,随从他的人都有修养而宽厚,对重耳都十分忠心且有能力,我看重耳必能成大事。这是天意,谁也不能违背。”

结果,楚君便把重耳送往秦国。根据上述记载,高诱推断出楚君对重耳还算可以,“不得为慢之也”,指出《吕氏春秋》的记载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高诱就是根据自己的考证,指出《吕氏春秋》并非无瑕可摘;咸阳市门的“千金”,也并非无人能取:“咸阳市门之金,固得载而归也。”当时无人对悬之市门的《吕氏春秋》增损一字的原因,乃是惧怕相国吕不韦的权势,“盖惮相国畏其势耳”。

王充和高诱的分析是对的。《吕氏春秋》的确有不少错误和不足之处。不过,综观这部大著,结构整齐、内容丰富,在当时也属于极有价值的作品,对以后的影响更深,不失为我国古代优秀的文化遗产。所以,“千金悬赏”尽管有自我吹嘘的意思,可是这本书毕竟非同寻常。此书的出现,不仅在秦国,就是在那个时代,也算得上一件大事。

千金悬赏目的何在

不过,吕不韦在秦王政八年将《吕氏春秋》公布于市门,并千金悬赏,难道仅仅为了自我吹嘘吗?非也,选在这个时间公布《吕氏春秋》,吕不韦经过了深思熟虑,反复思考,有计划、有目的安排,是有其特殊用意的。

自从公元前249年庄襄王上台后,吕不韦便以相国的身份执掌秦国大权。公元前246年,十三岁的秦王政继位,吕不韦更以“仲父”的地位进一步控制朝政。 这期间,秦国的实权完全操控在吕不韦手中,尚未成年的秦王政只不过是个傀儡。可是,随着岁月流逝,吕不韦一天天老下去,秦王政则逐渐长大成人,到公元前239年(秦王政八年)嬴政已经是二十一岁的青年,按秦国的规定,青年国君到二十二岁时就要举行加冕礼,戴上一顶表示进入成年的帽子,从此就要亲自处理政务,而“辅政”的吕不韦也应当还政于秦王政。如果即将亲政的秦王是个有为的君主,或不愿受人摆布的国王,那么吕不韦不仅会丧失以前的一切权势,而且会遭到清算。惯于独揽政权的吕不韦自然不愿落到这个地步,但他大约已经察觉秦王政并不是一个可以任意摆布的软弱国君,甚至可能是自己最大的政敌,而自己又不敢公开篡位取而代之。怎么办?只有加紧对秦王政的控制。《吕氏春秋》抢在秦王政二十一岁时公布,其目的之一就是向秦王政示威。他用千金悬赏的办法向秦王政发出讯号,令他知道,自己作为一个相国,对秦国百姓的威慑力究竟有多大!《吕氏春秋》公布后无人敢更动一字,这就表明没有人敢公然反对他。用这种办法要这位年轻的国君了解吕相国的势力,从而不敢稍有反抗。

公布《吕氏春秋》的另一目的,还在于暗示秦王亲政以后,要像古代传说中的颛顼对待黄帝那样,接受吕不韦的教导。《吕氏春秋》一书的序言《序意》中写道:“良人请问十二纪,文信侯曰:尝得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示意吕不韦像黄帝教导颛顼那样,要将自己的主张强加在秦王政身上。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目的乃是,《吕氏春秋》作为吕不韦个人对人生、宇宙、政治等重大问题的基本看法,既是他本人思想的代表,也是吕不韦执掌秦国十余年大政的施政纲领和指导思想。在秦王政即将亲政之前,公布《吕氏春秋》,实际上是将吕不韦的思想、观点和政治纲领系统、全面地向秦王政坦露,希图秦王政按照他的思想和政治路线继续走下去。

附:作者简介

林剑鸣(1935—1997),著名秦汉史专家。曾任中国秦汉史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著有《秦史稿》《秦汉史》《简牍概述》《秦国发展史》《秦汉社会文明》《汉武帝》《法与中国社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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