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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严禁用碑刻石刻文物拓片作为礼品馈赠

发布时间:2022-01-30 13:06:40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崔毅飞 | 责任编辑:葛蕾

为遏制违法违规拓印、盗拓碑刻石刻文物…… 1月29日,《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石刻文物拓印管理的通知》发布。《通知》明确,将严格限制碑刻石刻文物拓片销售,严禁用碑刻石刻文物拓片作为礼品馈赠。

全面加强监督管理。《通知》明确,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对《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文物政发〔2011〕1号)执行情况进行排查梳理,严控拓印石刻文物范围,严格审批管理,严禁违法违规拓印。坚决杜绝以商业为目的的拓印行为;用于文物信息档案、陈列展览需要拓印的,要按规定严格管理,石刻文物保存状况和自身特点不宜拓印的,不得批准拓印。

严格限制碑刻石刻文物拓片销售。《通知》要求对文物博物馆单位及其相关商业场所售卖拓片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排查。凡博物馆、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售卖的碑刻石刻文物拓片应全部下架,并登记建档、严格保管;已经审批尚未实施拓印或者正在拓印的,应立即停止拓印,并重新严格审查。凡销售翻刻副版拓片的,应做出说明并告知购买者。

严禁用碑刻石刻文物拓片作为礼品馈赠。《通知》要求各地文物部门对辖区内文物博物馆单位现有的碑刻石刻文物拓片要进行登记建档。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用碑刻石刻文物拓片作为礼品馈赠。文物保管看护人员不得为违规拓印提供方便,任何机构和人员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文物拓印模具、技术资料,一经发现,要严格依法执纪问责。

在严厉打击违法盗拓行为方面。《通知》要求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公安机关,将盗拓碑刻石刻文物行为纳入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严格防范盗窃、盗割、盗拓碑刻石刻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加强物防技防手段,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守牢文物安全红线、底线和生命线。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崔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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