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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艺术的当下困惑何在?从关公雕像搬迁说起

发布时间:2021-09-09 10:07:57 | 来源:澎湃新闻 | 作者:黄松 | 责任编辑:苏向东

湖北省荆州市委书记近日谈当地巨型关公像搬迁时曾说,“每一块铜片,都是抽向我们的耳光。”对于近日引发关注的关公像搬迁,《中国纪检监察报》也有评论文章指出,先是违建、后又搬移,3亿多元就这样浪费了。

事实上,关公像可以被归入公共艺术的范畴,目前,国内公共艺术正呈现出“大踏步”的局面。从建设立项方案审核、建造施工、环境安置各方面,体现了“效率第一”的建设原则——这或许也是荆州关公巨像审批手续并未完备,便仓促上马,最终陷入争议的原因之一。在“关公二失荆州”等无奈调侃中,3亿多的“试错”成本是否过巨?中国公共艺术面临的困惑到底何在?如何看待当下的审美与审丑?

正如一些学者所言,公共艺术在当下很多并不是美学问题,而是社会问题,“有些领导把公共空间看作自己家客厅,我需要就要,我不要就拆,这是中国公共艺术面临的最大困惑。”

坐落于湖北省荆州市“关公义园”内的巨型关公雕像 头部已被拆卸

2016年6月,荆州市“关公义园”正式开园,一座巨大的关公雕像在揭幕仪式上首次亮相,引起轰动。据悉,这座高近60米、重1200多吨的关公雕像,由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福娃的设计者韩美林设计,曾被当作荆州古城历史文化旅游区的重点项目,雕像下方还有一栋两层建筑,名为“关公文化展示中心”。


坐落于湖北省荆州市“关公义园”内的巨型关公雕像

据当时的媒体报道,设计者韩美林参与了关公雕像创作的每一个环节,当时他在采访时还说:“怕后人觉得没做好,给炸了。”关公雕像落成后,2017年,韩美林再次来到荆州,表示将为关公义园再设计一座雕塑“神驹赤兔”,与关公遥相呼应,这一创意后来因种种原因没能落地。

韩美林亲自参与关公雕像创作的每一个环节

然而,五年后,关公巨像却开始移除,其原因是离荆州古城墙仅300多米,属于古城历史城区的开放空间。根据《荆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定,这一区域内的建筑物最高限高24米。近60米的“关公”显然远远超过了这一高度。

人们不禁要问,先是违建、后又搬移,一个高达57.3米“未经规划许可”的雕像,究竟是如何在当地监管部门眼皮子底下拔地而起的?

如果把关公雕像作为城市雕塑乃至公共艺术范畴讨论,对当下中国各大城市均在推进的公共艺术实践又有何启发?

雕塑来到公共空间,体制需要健全

城市公共艺术这个概念的提出,至今只有40余年历史;而中国公共艺术的发展也是近20年的事。在“公共艺术”概念被理清之前,我们往往把一些立在城市公共区域的艺术作品称为“城市雕塑”。从某个层面上说,荆州关公雕像更符合城市雕塑的概念,它曾是城市历史传承的重要载体,也是城市文化的形象。

在近20年来,城市雕塑在中国大地不断立起,有的也的确成为城市生活的标志,但也有不少,是山寨模仿的产物,甚至脱离实际、不见艺术,被封“雷人”、蒙羞退场。当诸如“关公雕像”式公共艺术事件接二连三地出现,也让人思索公共艺术应该符合哪些标准?项目由谁来决策?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殷双喜曾表示:“公共艺术在中国不是美学问题,而是社会问题。中国有些领导把公共空间看作自己家客厅,我需要就要,我不要就拆,这是中国公共艺术面临的最大困惑。”

如何把城市中的公共艺术建设好?不少专家和学者均提到了体制和机制的问题。《公共艺术》杂志副主编吴蔚提到了“百分比条例”——即20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制定了城市公共艺术百分比条例,条例规定在改造和建造的建筑经费中至少提取1%用于艺术,条例也鼓励设立基金等项目,运用社会资金来支持公共艺术。

"百分比艺术条例"对丰富城镇景观,提升了城镇文化生活的品质确有功效。以芝加哥为例,这座城市如今已经收藏了700多件公共艺术展品,其中有不少是国际艺术家的杰作,这些公共艺术作品也成为了芝加哥的城市亮点。

然而,“百分比条例”只保证了某一层面。芝加哥也曾有一件巨大的、由艺术家苏厄德·约翰逊创造的玛丽莲·梦露雕塑,也曾被吐槽“世界上最糟糕的公共艺术品,没有之一”。不仅如此,因为雕像十分庞大无比,巨大的裙摆也成为了无数路人的遮阳伞或遮雨伞,他们能在梦露裙摆下“一瞥春光”,还有一些人甚至在梦露雕像腿上涂鸦,政府无奈之下,只有拆卸。

由艺术家苏厄德·约翰逊创造的玛丽莲·梦露雕塑

虽然,芝加哥公共艺术中心认为这座雕像具有政治和挑衅意义,而当地人民则认为这座雕像“媚俗”,从2011年7月竣工至2012年5月被移走,存在不到一年,从某种意义上公共艺术也是公众选择。梦露雕塑的移走,也提示了艺术的公共性和艺术家个人艺术表达需要权衡。

拆除中的玛丽莲·梦露雕塑

  公共艺术是公众的艺术

在芝加哥的梦露之前,1981年,国际极少主义雕塑家理查德·塞拉在纽约联邦广场的公共艺术作品《倾斜之弧》引起来更广泛的探讨,因其拆除在国际艺术界产生的震荡至今仍未平息。讨论涉及到公共艺术和博物馆艺术的关系、公共艺术的空间权利以及艺术家与公众关系等问题。

       理查德·塞拉,倾斜之弧,1981,耐候钢,36.6m×3.66m×0.8m,纽约联邦广场,摄影:Anne Chauvet

当时巨大的《倾斜之弧》,几乎占据了整个广场。普通民众认为,作品看上去更像是一堵墙,在丑化广场空间的同时,也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因此要求移走雕塑。塞拉辩解道:这件作品是为了这个广场而设计的,如果移走,作品将因丧失意义而毁灭。他还试图通过审查制度和政府未能履行合约为理由,来阻止搬走雕塑的决定。但经过一系列的上诉后,塞拉的辩解还是以失败收场,1989年,雕塑被搬出广场。

四川美术学院特聘教授、中国雕塑学会副会长孙振华《他为什么要替塞拉辩护:公共艺术的场域特定性?》(刊载于《公共艺术》2020年第4期)一文中提及了“场域特定性”,并认为这件作品改写公共艺术作品与观众的相互关系,确立了不同以往的观看方式和体验方式。

孙振华在文中提到,《倾斜之弧》所安放的地方是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密集的高度政治化的区域,也是一些示威游行的必经之地。“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地方,塞拉采用一种相对‘粗暴’的阻断方式,本身就具有某种占据的意味。他希望找到一个能打破并改变广场本身装饰性功能的方法,从而对广场进行重新定义。《倾斜之弧》如同一道被划开的口子,又同时作为对自己的缝合。”但“反对者们坚定地认为,这件粗粝的、充满了野性的作品是放错了位置,这里更应该是属于纪念碑、喷泉和人们所熟悉的那些庄重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塞拉对《倾斜之弧》场域特定性的坚持,背后的充满了政治、艺术和公众权利之间的争斗和博弈。”

这一案例也恰恰证明了公共艺术与博物馆艺术的不同,在现代主义艺术的生产机制下,艺术家是作品命运的唯一决定者,而在公共艺术的语境中,观众成为作品的主体,这是一个重要改变。

“《倾斜之弧》的悲剧恰好在于,它落入了一个巨大的悖论当中,作者呕心沥血地为了公众而努力,最后又部分地毁于公众。类似的悲剧过去曾经无数次上演,现在仍在持续,将来也难以避免。这或许就是前沿的公共艺术本身所有的一种特质吧。”

在《倾斜之弧》之后的争议发生十余年后,英国皇家艺术、制造和商业促进协会(RSA)于1998年发起委派艺术项目,在伦敦特拉法加广场空置了150年的“第四基座”上不断呈现新的公共艺术作品。2005年“伦敦第四基座艺术项目委员会”,成立,委员会负责委托制作当代艺术作品,但依旧采取公众募款资助、根据公众的意见决定的方式。但每每揭幕,均会引发不同声音。

“第四基座”建造于1841年,原为威廉四世骑马雕像的基座,空置150年后,英国皇家学会于1998年发起委派公共艺术项目。

除了对作品的争议外,“第四基座”当代公共雕塑项目本身也受到了质疑,并被认为是一个过时的展示雕塑的方式,因为其脱离作品本身的语境,只是硬生生的置于1841年基座上。而且为骑着骏马的英雄雕像所配置的基座,或已经无法满足不断变化的艺术口味。

       2020年8月,伦敦“第四基座”最新公共艺术作品《终结》在空旷的特拉法加广场揭幕。

  所有这些有关公共艺术争议的存在,其本身也证明了公共艺术的价值和意义。

公共艺术不应沦为“政绩工程”

目前,国内公共艺术正呈现出“大踏步”的局面。从建设立项方案审核、建造施工、环境安置各方面,体现了“效率第一”的建设原则。这也是荆州关公巨像审批手续并未完备,便仓促上马、快速建成、最终陷入争议的原因之一。

“许多公共艺术有似曾相识的形式套路,缺乏与地方文化和环境的对话,缺乏思想深度和创造性。它们充斥在我们的城市空间。可以说是缺乏艺术性和社会性,这是目前公共艺术领域存在的普遍问题。”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翁剑青认为,“公共艺术的文化要义和社会职责,是反映和激励社会公众的思想、情感和诉求的自由表达。”

在策展人施瀚涛看来,公共艺术是文化与艺术的结合。不是单体的、独立的建筑或城塑,不能简单化的处理,需要时间发酵,更需要建立公众的认同感。

公共艺术不是一时兴起、更不是政绩工程和权利炫耀,其背后包括了公共设施以及连带的公共艺术服务系统,如果后续没有跟进,很难得到当地居民的认同,在花费了大量资金建设公共艺术后得到的结果也往往事与愿违。

同时,公共艺术作品落成后,如何后期维护也是一个问题。目前,雕塑家章永浩也向澎湃新闻记者反应了,他1990年代初完成的几件城市雕塑,在落成近30年后,被周围雕塑茂密生长的植物遮盖,他也曾向绿化部门反应,但至今没有解决方案。可见,除了建设落成外,公共艺术的未来需要不断被关注。

章永浩被树木遮盖的雕塑作品

把艺术从博物馆体系中解放出来,用通俗的语言移植到城市环境之中。无论是早期的公共艺术实践,还是眼下的当代公共艺术,都是旨在重建艺术与生活的关系。这种关系的构建需要在地性、公共性、场域性,绝非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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